一、出臺背景
為加強和規范工業產品(含食品相關產品,下同)生產許可獲證企業證后監督檢查工作,2021年11月,省市場監管局印發了《四川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后監督檢查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實施辦法(試行)》),近2年來,有力促進了全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獲證企業證后監督檢查工作,目前《實施辦法(試行)》已到期。為持續規范工業產品證后監督檢查工作,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工作實際,四川省市場監管局啟動了《實施辦法(試行)》修訂工作。通過反復研討和征求意見,形成了《四川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后監督檢查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
二、制定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許可程序暫行規定》《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工業產品生產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以及相關政策規定,結合我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的實際情況和近兩年來《實施辦法(試行)》的運行情況進行修訂。
三、主要內容
《實施辦法》共五章28條及6個附件,包括以下內容:
第一章 總則,共6條。該章闡明法律依據、檢查范圍、檢查原則、職責內容等。
第二章 組織與實施,共2條。該章明確檢查要求、實施主體、檢查程序及檢查人員的組成和職責。
第三章 檢查內容,共6條。該章明確檢查類型主要內容及相關要求。
第四章 檢查結果處置,共11條。該章明確檢查結果處置方式、相關單位和個人的紀律要求及處理辦法。
第五章 附則,共3條。該章明確《實施辦法》的解釋權和生效日期。
四、主要修訂內容
(一)第一章第二條。將“飛行檢查是指對獲證企業依法開展的不預先告知的有因監督檢查”修改為“本辦法所稱飛行檢查,是指對上級交辦、其他部門移送、投訴舉報等途徑發現的產品質量安全違法或者質量安全風險隱患線索,根據需要實施不預先告知的監督檢查”,進一步明確飛行檢查的內容。
(二)第二章第七條。將“對通過告知承諾方式申請許可有效期屆滿延續換證、減項、名稱變更的,對有效期屆滿生產條件未發生變化、作出保證質量安全承諾確定免實地核查的獲證企業,應當在企業獲證后60日內對企業實施監督檢查”修改為“對通過告知承諾方式申請許可有效期屆滿延續換證、減項、名稱變更的,市(州)或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企業獲證后60日內實施日常監督檢查。對有效期屆滿生產條件未發生變化、作出保證質量安全承諾并確定免實地核查的獲證企業,在發證后60日內,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市(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其實施日常監督檢查”,進一步明確實施主體和方式。
(三)第三章第十條。將“質量安全管理體系”修改為“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根據《工業產品生產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修訂。
(四)第三章第十四條。將“證后監督檢查過程中,必要時可對獲證產品進行抽樣檢驗,其檢驗結果作為評判企業是否持續保持生產合格產品能力的依據之一”修訂為“證后監督檢查過程中,需要時可對獲證產品進行抽樣檢驗”,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進行修訂。
(五)第四章第十五條。將“基本符合需整改:是指現場檢查情況與企業承諾沒有關鍵項不符合的情形。不符合:是指現場檢查情況與企業承諾存在關鍵項任一不符合的情形”修訂為“不符合需整改:是指現場檢查情況與企業承諾存在不相符的情形”,按照工作要求,進行整合。
(六)第四章第十八條。將“例行檢查核實企業報送材料不符合實際,生產和檢驗設施設備不符合產品實施細則要求的;發現故意提供虛假材料,完全不具備生產條件等騙取生產許可證的,應當提出書面撤銷建議,逐級上報至作出許可決定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例行檢查結果為基本符合需整改且企業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要求的,或對例行檢查結果為不符合且責令整改仍不符要求的,應當提出書面撤銷建議,逐級上報至作出許可決定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修訂為“例行檢查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作出許可決定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出書面撤銷許可建議:(一)對例行檢查結果為不符合需整改且企業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二)企業報送材料不符合要求、生產檢驗設備不符合產品實施細則要求的。(三)故意提供虛假材料、完全不具備生產條件等騙取生產許可證的企業”,通過整合重復內容,進一步明確提出書面撤銷許可建議的內容。
(七)第四章第二十二條。將“對發現違法違規行為需要實施行政處罰的,或違法違規行為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由企業所在地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依規處理”修改為“證后監督檢查發現企業涉嫌違法違規行為的,應及時將違法違規線索移交企業所在地縣級市場監督管理局。 對違法違規情節嚴重或造成不良影響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由上級市場監管部門提級處理”,按照《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十五條“上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認為必要時,可以直接查處下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管轄的案件,也可以將下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管轄的案件指定其他下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管轄”之內容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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