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助餐服務是各級黨委政府和社會各界廣泛關心的民生工作。2023年10月,民政部等11部門聯合印發《積極發展老年助餐服務行動方案》,對全國各地做好老年助餐服務提出新要求。結合《行動方案》要求和本市實際,制定該文件。
一、起草背景
2019年,本市出臺《關于提升本市老年助餐服務水平的實施意見》,推進老年助餐服務實現跨越式發展。近年來,經過納入市委市政府民心工程和實事項目強力推進,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社區長者食堂近350家、老年助餐點約1500個,日均供餐能力超20萬客,老年助餐服務網絡實現各街鎮、居村普遍覆蓋,受到老年人普遍歡迎。
結合老年人日益增長的助餐服務需求,聚焦進一步織密設施布局網,增強可及性;進一步加強餐食質量監管,確保食品安全;進一步優化優惠補貼機制,更好體現政策公平,制定該意見,明確工作要求和舉措。
二、起草過程
在深入調研、總結現狀的基礎上,我局會同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起草了《實施意見》。文件起草中,我們注意與國家11部委發布的《行動方案》進行對照,確保在落實國家文件要求的基礎上體現上海特色、固化上海經驗、展現上海品質。華源副市長、趙祝平副秘書長專題研究,明確要求。多次征求各相關部門、各區以及部分運營商的意見,達成一致,形成《實施意見》。
三、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共六部分,具體內容如下:
(一)關于總體要求
《實施意見》明確“保障基本,分類服務;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因地制宜,多樣發展”的助餐服務基本原則,提出下一步的工作目標,即構建設施布局合理、服務功能優化的城鄉助餐服務網絡;培育優質服務品牌,強化服務監管,提升服務質量。具體而言,至2025年,全市社區長者食堂數量達到400家,老年助餐點達到2000個,日供餐能力達到25萬客,老年人對助餐服務的滿意度持續提升。
(二)關于擴大服務供給
《實施意見》強調進一步擴大和豐富老年助餐服務供給,主要是加大老年助餐服務場所建設,包括繼續在街鎮層面建設集膳食加工配制、外送及集中用餐等功能為一體的社區長者食堂,以及在居村委層面布設更多老年助餐點。同時,鼓勵在社會餐飲場所設置長者餐桌,鼓勵企事業單位食堂參與助餐服務。此外,提出優化配送服務,利用互聯網物流平臺、動員和組織多方力量參與為老年人送餐。
(三)關于提升服務質量
《實施意見》提出老年助餐服務的適老化要求,包括硬件設施、場地環境、餐食供應等多方面。提出按照本市相關標準規范助餐服務,強化食品安全管理。尤其提出,建立全市統一的老年助餐服務質量監測機制,對優秀的社區長者食堂和運營商給予表揚激勵。
(四)關于強化服務管理
《實施意見》規定了加強服務管理的相關要求,包括:加強對助餐服務場所的信息登記和標識管理;加強智慧化管理,建立老年助餐服務管理信息平臺,鼓勵通過智慧化手段為老年人提供用餐便利等;鼓勵集體用餐配送企業(中央廚房)運營社區長者食堂,培育優質服務品牌,以品牌化、規模化、連鎖化運營提升服務水平。
(五)關于扶持保障
《實施意見》對助餐服務場所的建設補貼和運營補貼、老年人用餐補貼和送餐費用補貼等予以明確。尤其提出,為體現上海“海納百川”的城市溫度,各社區長者食堂對于本市戶籍老年人和常住本市的外省市戶籍老年人,給予同等優惠折扣;為保障同一區域老年人公平享受基本公共服務,明確本市戶籍的人戶分離老年人,按居住地標準享受補貼,所需經費由居住地承擔。
(六)關于工作要求
《實施意見》進一步明確老年助餐服務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其中,明確民政、財政、市場監管部門在協同推進助餐服務的政策制定、設施建設、標準規范、經費保障和監督管理等方面的職責;明確各區各街鎮的屬地責任和各運營主體的安全主體責任;明確各部門、各區對老年助餐服務的日常監督檢查職責等。
四、實施期限
本文件自2024年4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8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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