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發展改革委 商務廳 文化和旅游廳 市場監管廳
印發《關于規范餐飲市場價格行為促進餐飲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寧發改價格(調控)〔2024〕312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黨委宣傳部、網信辦、教育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農村廳、供銷社,寧夏稅務局,寧東基地管委會,寧夏餐飲飯店協會:
為進一步規范我區餐飲市場價格秩序,優化餐飲業發展環境,釋放餐飲消費潛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商務部等9部門關于促進餐飲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等,制定了《關于規范餐飲市場價格行為 促進餐飲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 寧夏回族自治區商 務 廳
寧夏回族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 寧夏回族自治區市場監管廳
關于規范餐飲市場價格行為
促進餐飲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擴內需促消費決策部署,聚焦群眾反映強烈的餐飲業價格不規范行為,加強政府監管和引導企業自律,維護公平誠信的餐飲市場價格秩序,營造良好消費環境,促進餐飲業高質量發展,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自治區黨委和政府部署要求,堅持經營行為自主和主動接受監督、符合價值規律和獲取合法利潤、整治突出問題和完善長效機制的原則,穩定餐飲業價格水平,優化餐飲業發展環境,釋放餐飲消費潛力,促進餐飲業提升菜品品牌、提供特色品種、提高服務品質,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主要任務
(一)宣傳動員階段(2024年5月20日前)
1.開展規范定價倡議活動。由自治區市場監管廳會同發展改革委、商務廳、文化和旅游廳發出《規范餐飲行業價格標示行為倡議書》,組織開展價格法律法規和明碼標價主題活動,號召餐飲行業經營者合理制定價格、規范明碼標價、依法誠信經營。各市、縣(區)采取座談交流、實地走訪等方式與餐飲經營者充分溝通,引導餐飲經營者加強行業自律、規范價格行為、豐富供餐形式,合理配置小分量、多規格的菜品、飲品等,推出半份菜、小份菜、單人餐等平價親民菜品,滿足不同群體多樣化消費需求。
2.加大特色餐飲宣傳推介。由自治區商務廳、文化和旅游廳、市場監管廳深入挖掘寧夏特色餐飲文化內涵,加強宣傳推介老字號餐飲品牌,大力宣傳保護“手抓羊肉”“蒿子面”“八寶茶”等飲食類非遺項目。各市、縣(區)建立地方特色美食目錄,打造“美食名村”“美食名鎮”,發布旅游美食導引,培育飲食地標,推廣“線上引流+實體消費”促銷模式,激發釋放餐飲消費潛力,促進餐飲業降本增效。
3.引導餐飲經營者合理定價。由各級發展改革部門會同商務、市場監管、統計等部門選取轄區內代表性美食開展成本調查,科學測算餐飲業原材料、人力、租金、裝修、水電氣等經營成本費用構成,適時公布餐飲業成本調查報告,支持引導餐飲業經營者合理控制成本,實施精細化管理,以高“質價比”實現高質量發展。
(二)專項治理階段(2024年9月30日前)
1.聚焦價格違法問題。由自治區市場監管廳會同發展改革委、商務廳組織各市、縣(區)通過市場巡查、行政約談、提醒告誡等方式,依法查處明碼標價不規范、質價不符、冒用鹽池羊肉發布虛假廣告等違法違規行為,引導菜品價格回歸合理水平。
2.聚焦經營秩序問題。由自治區市場監管廳指導各市、縣(區)開展規范餐飲服務收費專項行動,重點規范餐具、紙巾、包間服務收費和設置最低消費門檻等行為,監督履行“餐前消費確認”。依法查處強制消費、強制“掃碼點餐”等違規行為,加大對哄抬價格、串通漲價、價格欺詐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3.聚焦食品安全問題。由自治區市場監管廳聯合公安廳、農業農村廳指導各市、縣(區)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查處餐飲經營者銷售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食品的行為;以生豬、牛、羊、雞及其肉類產品為重點,對畜禽養殖、屠宰、無害化處理、肉及肉制品生產經營全鏈條開展專項整治,嚴厲打擊肉類產品違法犯罪行為,建立健全肉類產品質量安全長效監管機制。
4.聚焦平臺服務收費問題。由自治區市場監管廳會同商務廳引導外賣等互聯網平臺主動讓利,實施“費率透明化”,將固定費率拆分為技術服務費(傭金)和履約服務費(配送成本),進一步降低餐飲業商戶服務費;降低推廣和宣傳費用,對優質小微餐飲用戶提供技術培訓和引流支持,營造平臺與商戶共生發展的良好生態。
5.聚焦涉企政策落實問題。由自治區市場監管廳會同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寧夏稅務局指導各市、縣(區)依法查處落實減稅降費政策不到位,不按要求執行國家和自治區助企紓困政策措施等行為,嚴肅查處餐飲領域以安裝設備、開展認證認定、購買指定保險等名義開展的各類涉企亂收費行為;指導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等公用企業為符合條件的餐飲經營主體單獨安裝水電氣暖等計費設施設備,嚴禁對計量裝置強制檢定收費,規范對餐飲經營者油煙改造等設施設備收費。
(三)鞏固提升階段(2024年12月31日前)
1.制定餐飲業經營管理規則。由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會同市場監管廳指導各地市制定餐飲業價格行為規則,細化菜品明碼標價形式和要素,明確公示的名稱、價格、計價單位、主要原料分量等內容,規范餐前收費、第三方平臺服務收費等行為。由商務廳制定自治區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維護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引導和促進餐飲業健康有序發展。
2.推動餐飲業降低原材料成本。由自治區農業農村廳會同供銷社、商務廳指導各市、縣(區)推動農產品龍頭企業、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生鮮超市等搭建產銷對接平臺,加強農產品全程可追溯體系建設,加大特色農產品品牌保護,實現優質特色農產品直供餐飲門店,減少流通環節費用;加強農貿市場布局規劃和改造提升,推動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增強米面糧油、肉品水產、蔬菜水果等餐飲食材市場保供能力。
3.加大餐飲業人才支持。由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財政廳統籌使用人才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職業技能培訓有關資金等,支持餐飲經營者開展從業人員培訓。由教育廳支持職業院校開設餐飲經營管理、烹飪相關專業,支持符合條件的餐飲企業舉辦餐飲服務類職業院校和開展校企合作。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教育廳搭建就業供需服務平臺,為餐飲業發展提供人才支撐。
4.激發餐飲市場消費活力。由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商務廳、文化和旅游廳按職責推動各市、縣(區)積極落實景區門票減免政策,完善停車收費優惠政策,落實“引客入寧”以獎代補政策,增加餐飲消費券發放額度,激發群眾消費意愿,增加餐飲消費客流量。
5.加強餐飲業價格監測。由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完善餐飲價格監測制度,合理設置監測點位和樣本,建設區、市、縣三級價格監測預警平臺,加強節假日期間餐飲價格監測,推動信息資源共享。各市、縣(區)加強本地特色菜品價格波動監測,定期公布重點菜品價格,精準做好數據統計分析和價格異常監測預警。
6.加快餐飲業信用體系建設。由自治區商務廳會同相關部門引導餐飲企業誠信經營。由自治區市場監管廳對價格失信行為進行歸集,依法依規實施信用懲戒。由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將餐飲企業失信行為及時推送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各市、縣(區)探索建立餐飲業守信激勵措施清單,對符合條件的守信經營者提供優惠政策和便利措施。
7.發揮餐飲協會引導作用。由寧夏餐飲飯店協會會同各地餐飲協會推進行業自律和職業道德建設,宣傳普及食品安全、價格行為等法律法規,通過組織競賽、培訓、會議、展覽、交流等活動,提升餐飲業經營管理水平、品牌塑造能力、從業人員素質。
三、保障措施
在規范治理期間,各地各部門進一步強化措施,全面落實工作任務。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適時開展評估分析,及時提出意見建議。自治區市場監管廳會同商務廳加大餐飲業價格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和投訴舉報執法力度,曝光一批餐飲領域食品安全和價格行為違法典型案例。自治區黨委宣傳部組織媒體對寧夏特色餐飲開展常態化宣傳推介。各地各部門及時將規范治理進展情況和重大問題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報告。
2024年5月9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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