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促進浙江省先進適用農機裝備研發制造推廣應用一體化發展,推動科技強農、機械強農行動取得更大成效,浙江省農業農村廳、浙江省財政廳近日印發通知,決定開展農機研發制造推廣應用一體化試點項目(以下簡稱試點項目)申報。
試點項目聚焦農機化發展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重點支持開展農機裝備研發攻關和生產制造、先進適用農機產品示范推廣等,探索形成農機研發制造推廣應用一體化集成發展模式,重點支持以下方面內容:
(一)農機研發制造。立足于提升丘陵山區和設施種植、畜牧養殖、水產養殖機械化水平,以具備創新性、突破性的急需農機產品為重點,對浙江省農業機械裝備補短板目錄,貴州、云南等先導區協同省份研發需求目錄及地方農業生產急需農機裝備的研發制造,采取“揭榜掛帥”等競爭性方式給予支持。重點支持研究機械化作業實現路徑,改進、升級農機產品研發制造所需設施設備,有針對性地開展新型整機裝備、關鍵技術、核心零部件等研發攻關。
(二)農機試驗熟化。根據農業生產實際需要,支持對此次試點研發制造的農機創新產品開展試驗熟化,打通農機創新產品和研發成果落地“最后一公里”。按照農機作業要求,圍繞農機創新產品落地應用,引進配套的農機產品或配齊必要的作業部件,開展至少一個作業季的農機產品現場作業試驗,并根據實地驗證中發現的問題開展產品改進技術攻關,對制造設備、工藝進行調整優化,直至產品使用基本穩定、能滿足生產需要;結合產業發展導向,支持對農機創新產品開展智能化提升,按需加裝北斗導航、遠程調控、高精度作業、監測預警等設施設備。
(三)先進適用農機產品示范推廣。圍繞農機研發制造和試驗熟化成果,支持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積極參與農機創新產品應用,加快先進適用農機產品的示范推廣。每個試點項目應至少打造1個產業示范基地,形成1套標準規范,產品作業或服務覆蓋一定規模。重點支持購置農機創新產品及必要的零配件、作業部件,并按照農機農藝融合要求,建立農機創新產品應用示范基地;支持試點地區制定相關產品標準、作業規范等。
其中,農機研發制造試點任務主要由農機制造企業、專業科研院所具體承擔;農機試驗熟化試點任務主要由農機制造企業、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具體承擔;先進適用農機產品示范推廣試點任務主要由各類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具體承擔。
通知明確了補助標準,農機研發制造和試驗熟化:單個產品(部件)研發制造和試驗熟化最高補助不超過1000萬元,僅涉及試驗熟化的項目,最高補助不超過500萬元。
先進適用農機產品示范推廣:單個地區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其中用于農機購置補助資金應不少于總規模的50%,補助按照定額補貼的方式執行,補助測算比例不超過30%。省級將統籌整合現有資金渠道,視情予以適當配套支持。各地可結合實際,在農機新產品樣機已基本定型的基礎上,積極申報省級農業“雙強”等項目,進一步深化農藝農機融合試驗示范和推廣應用。
通知要求,農機研發制造和試驗熟化試點中央財政資金主要用于與支持內容直接相關的物料投入、人工支出、技術服務等支出,以及購置必要的配套產品、零配件、作業部件等,不得用于土建等基礎設施建設內容。先進適用農機產品示范推廣試點中央財政資金主要用于與支持內容直接相關的產品購置、技術服務、費用補貼等支出。
注:本文由農機網(www.nongjx.com)整理發布,資料來源:浙江省農業農村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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